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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对性充放电的方法 -
全容量放电用I10电流〈10小时放电率〉进行放电(电流值见表四),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.8V×N时,停止放电。如第一次放电达不到额定容量的100%,应隔1-2小时后,用I10电
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→恒压充电→浮充电,反复放充2—3次,蓄电池组容量可得到恢复,蓄电池存在的缺陷也能找出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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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,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%以下,可认为此组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,应安排更换。如在3次中的任一次放电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80%,则充足电 后,转入恒压浮充电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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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放电过程中,当任一只及以上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时,应停止放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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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进行全容量放电后,应马上对蓄电池进行充电,以防极板酸化
核对性充放电的要求 -
放电过程中,每小时要记录一次放电电流、单只电池电压、整组全电压、温度等数据,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做好各项记录;当放电接近终了时,要不时的抽测蓄电池电压的下降情况,特别是 对某几个电压早趋于下降的电池要特别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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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现个别落后蓄电池后,要拆除,接着放,注意调整整组终止电压。
核对性充放电的器材 -
额定电压、电流适当的放电仪或者可变电阻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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钳型电流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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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用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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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合的电缆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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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的工具
单组蓄电池核对性放电 -
新课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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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线放电,母线不能无蓄电池运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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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一次,选择适当的时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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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电容量: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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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数设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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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10电流=稳定的负荷电流+放电电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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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后电池处理
核对性充放电的方法 -
全容量放电用I10电流〈10小时放电率〉进行放电(电流值见表四),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.8V×N时,停止放电。如第一次放电达不到额定容量的100%,应隔1-2小时后,用I10电
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→恒压充电→浮充电,反复放充2—3次,蓄电池组容量可得到恢复,蓄电池存在的缺陷也能找出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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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,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%以下,可认为此组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,应安排更换。如在3次中的任一次放电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80%,则充足电 后,转入恒压浮充电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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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放电过程中,当任一只及以上电池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时,应停止放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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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进行全容量放电后,应马上对蓄电池进行充电,以防极板酸化
核对性充放电的要求 -
放电过程中,每小时要记录一次放电电流、单只电池电压、整组全电压、温度等数据,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做好各项记录;当放电接近终了时,要不时的抽测蓄电池电压的下降情况,特别是 对某几个电压早趋于下降的电池要特别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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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现个别落后蓄电池后,要拆除,接着放,注意调整整组终止电压。
核对性充放电的器材 -
额定电压、电流适当的放电仪或者可变电阻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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钳型电流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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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用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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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合的电缆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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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的工具
单组蓄电池核对性放电 -
新课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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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线放电,母线不能无蓄电池运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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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一次,选择适当的时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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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电容量: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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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数设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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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10电流=稳定的负荷电流+放电电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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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后电池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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